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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 博士"盗取知识产权案,有新进展啦!

2017-09-05

近日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(下称上海高院)对辽宁省朝阳光达化工有限公司(下称光达公司)与上海思曼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思曼泰公司)之间的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,维持此前一审法院作出的涉案专利申请权属于光达公司的判决结果。在与这件专利申请相关的其他案件中,原为光达公司高管后为思曼泰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的张某,不仅因为违反竞业限制合同被法院判令其赔偿光达公司违约金80万元,还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依法逮捕。光达公司不认可法院判决,又在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进行上诉,在2017年8月30日开庭,判决结果如下:

一、被告人张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,000,000元。

二、赔偿被害人朝阳光达化工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人民币6,680,039.91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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